產品儲運中對包裝產生的損壞
人氣:6313發表時間:2014-7-22
產品儲運即產品流通。流通中產品的損壞是包裝業中長期存在的問題之一,也是包裝業發展的主要動力之一。產品在經由公路、鐵路、水路和空中運達銷售地的過程中大都幾經周折,并反復進行吊運、裝卸和變換運輸工具,其中有機械化操作,也可能有人工幫助完成。在這些復雜的裝卸‘存儲與運輸環節中,產品或包裝件受到的力學方面作用是多種多樣的。人們很難或不可能準確地預計產品或包裝件將會發生什么樣的機械性損傷。通過大最的調查研究,歸納起來流通中產品的機械損壞為裝卸、運輸和倉儲三方面的損傷。
一、堆碼損壞。包裝件在存儲過程中的機械損傷主要表現為堆碼過高使壓應力過大,或從垛頂滑落下來與倒垛引起沖擊,或由于支承不平衡引起傾斜導致變形。一般庫房中貨物堆高為3m,但有些包裝物或材料在長期受壓后會發生蠕變致使強度減弱,尤其是瓦楞紙箱包裝和塑料容器,因此在估算壓力負荷時還應考慮1.5-2.0的安全系數。下面以瓦楞紙箱包裝為例說明安全堆碼負載與瓦楞紙箱壓損負載間的關系。
堆碼可在一定的外界環境,如溫度、濕度條件下,并在持續負載作用下保持一段規定的時間。我們知道瓦楞紙板屬于鉆彈性材料,在受到上述恒定力時會產生撓曲,造成“蟠變”。當蠕變超過一定程度時紙板箱即損壞。圖1-9所示為瓦楞紙板箱在堆碼中外加負載的百分比表示,與其損壞所需時間的大致關系。圖中可見,當某包裝件承受其壓損載荷的55%時,需100天時間才會塌陷。當負載增加到63%時,需10天。若增加至75%時,可能承受一天就會塌陷。儲存環境相對涅度的變化會影響紙箱的含水最,圖1-10表示含水量對瓦榜紙板箱壓損載荷(CFL)的影響,此外,找它諸如堆碼形式、負載種類、組裝類型以及托盤承載區域等因素也應加以考慮,而且對壓損載荷數據應予以適當校正。此校正系數取決干當時的條件,一般在1.5-5.5之間。當然在一般情況下對堆碼負載的狀況應作最嚴酷的估計,對可能影響堆碼強度的各種因素作合理的考慮。
由于在瓦楞紙板制成瓦楞紙箱包裝的過程中,其加工質最、運輸、儲存、包裝等都會對紙箱強度造成影響.因此在側定某種紙板箱的壓損載荷(CFL)時,應從庫存中任選6只(最好10只)進行試驗,然后利用統計運算得出較脆弱紙箱的壓損載荷,計算出破損概率。為了彌補壓力強度和均值的不一致再乘以安全系數,一般為1.3左右。
二、堆碼負載。在簡化散裝堆碼中,通常假設負載是均勻分布在紙箱包裝中,因此底層紙箱應承受最大負載。底層中任何一只紙箱所承受的載荷等于堆碼層數(n)乘以單個包裝箱的毛重(W),即W(n-1),這個數值可直接與紙箱的壓力破損負載進行比較,并使用相應的安全系數。
紙箱的堆碼負載與紙箱的堆碼性能有關,而堆碼性能又受以下因素的影響:內裝物、流通、紙箱等,如表1-10所述。經研究表明紙箱的壓力、破損負載除與材質的性能、溫度、濕度有關外,還與紙板的邊緣壓潰和彎曲挺度特性密切相關。即壓力破損負載與紙箱周長、紙板挺度和邊緣壓潰有關。如果紙箱用托盤組裝后再堆碼,前述的簡化散裝堆碼的計算方法不再適用。此時首先必須確定最大負載的承受位置,例如使用單面托盤時最大負載位置不在第三層托盤負載的底層紙箱上,而是在第三層托盤的最高層紙箱上。這是由第二層托盤底部的幾何結構所決定的。
以上敘述產品或包裝件在流通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發生沖擊,從而引起加速度陡變并導致慣性力急驟增大。產品能夠承受這種加速度(或慣性力)急驟變化的能力,即表征其抵抗沖擊的能力通常用脆值來度A。根據國家標準《緩沖包裝設計方法》,脆值定義為:產品不發生物理的或功能的損傷所承受的最大加速度值,以G表示。不過,現在國內外一致以產品破損前的臨界加速度與重力加速度的比值(無量綱值)作為產品脆值定義,并把破損理解為物理的或功能的損傷。
一、堆碼損壞。包裝件在存儲過程中的機械損傷主要表現為堆碼過高使壓應力過大,或從垛頂滑落下來與倒垛引起沖擊,或由于支承不平衡引起傾斜導致變形。一般庫房中貨物堆高為3m,但有些包裝物或材料在長期受壓后會發生蠕變致使強度減弱,尤其是瓦楞紙箱包裝和塑料容器,因此在估算壓力負荷時還應考慮1.5-2.0的安全系數。下面以瓦楞紙箱包裝為例說明安全堆碼負載與瓦楞紙箱壓損負載間的關系。
堆碼可在一定的外界環境,如溫度、濕度條件下,并在持續負載作用下保持一段規定的時間。我們知道瓦楞紙板屬于鉆彈性材料,在受到上述恒定力時會產生撓曲,造成“蟠變”。當蠕變超過一定程度時紙板箱即損壞。圖1-9所示為瓦楞紙板箱在堆碼中外加負載的百分比表示,與其損壞所需時間的大致關系。圖中可見,當某包裝件承受其壓損載荷的55%時,需100天時間才會塌陷。當負載增加到63%時,需10天。若增加至75%時,可能承受一天就會塌陷。儲存環境相對涅度的變化會影響紙箱的含水最,圖1-10表示含水量對瓦榜紙板箱壓損載荷(CFL)的影響,此外,找它諸如堆碼形式、負載種類、組裝類型以及托盤承載區域等因素也應加以考慮,而且對壓損載荷數據應予以適當校正。此校正系數取決干當時的條件,一般在1.5-5.5之間。當然在一般情況下對堆碼負載的狀況應作最嚴酷的估計,對可能影響堆碼強度的各種因素作合理的考慮。
由于在瓦楞紙板制成瓦楞紙箱包裝的過程中,其加工質最、運輸、儲存、包裝等都會對紙箱強度造成影響.因此在側定某種紙板箱的壓損載荷(CFL)時,應從庫存中任選6只(最好10只)進行試驗,然后利用統計運算得出較脆弱紙箱的壓損載荷,計算出破損概率。為了彌補壓力強度和均值的不一致再乘以安全系數,一般為1.3左右。
二、堆碼負載。在簡化散裝堆碼中,通常假設負載是均勻分布在紙箱包裝中,因此底層紙箱應承受最大負載。底層中任何一只紙箱所承受的載荷等于堆碼層數(n)乘以單個包裝箱的毛重(W),即W(n-1),這個數值可直接與紙箱的壓力破損負載進行比較,并使用相應的安全系數。
紙箱的堆碼負載與紙箱的堆碼性能有關,而堆碼性能又受以下因素的影響:內裝物、流通、紙箱等,如表1-10所述。經研究表明紙箱的壓力、破損負載除與材質的性能、溫度、濕度有關外,還與紙板的邊緣壓潰和彎曲挺度特性密切相關。即壓力破損負載與紙箱周長、紙板挺度和邊緣壓潰有關。如果紙箱用托盤組裝后再堆碼,前述的簡化散裝堆碼的計算方法不再適用。此時首先必須確定最大負載的承受位置,例如使用單面托盤時最大負載位置不在第三層托盤負載的底層紙箱上,而是在第三層托盤的最高層紙箱上。這是由第二層托盤底部的幾何結構所決定的。
以上敘述產品或包裝件在流通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發生沖擊,從而引起加速度陡變并導致慣性力急驟增大。產品能夠承受這種加速度(或慣性力)急驟變化的能力,即表征其抵抗沖擊的能力通常用脆值來度A。根據國家標準《緩沖包裝設計方法》,脆值定義為:產品不發生物理的或功能的損傷所承受的最大加速度值,以G表示。不過,現在國內外一致以產品破損前的臨界加速度與重力加速度的比值(無量綱值)作為產品脆值定義,并把破損理解為物理的或功能的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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